引用:
原帖由 clumsy 于 2008-5-27 13:50 发表 
我只代表论坛和其他会员的利益。
如果你是政法出来的学生,就不要随便拿学校的名号来说事。
我是赞同版务长的裁决的。本意是同意你的做法,这在星座版的那个帖子里已有明确表达。但按照你的意思,是不是不赞同这个裁决啊!
另,我并没有要代表任何人,我只表达我自己对“怎样才算是政法的好学生”这个问题的看法。请你看清楚别人话的意思再作道理!不管是不是政法学生,对此问题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而不管是正面还是负面的!人生在世,都得面对别人的评价!而版务长这个裁决,我认为,明显是将法律学到了家,展现了比较高的法学修为,这符合一个政法学生应该具备的水平素质,我为什么不能作出评判?即使这个评判是错误的——如果你认为的话!
另,你也代表不了任何人的利益,你所做的,只是一个版主应该做的,那是你职责所在,而不是因为你代表了谁!
另,如果你真要代表论坛和会员利益,那么,请不要因为别人对你提出异议就像吃了火药一样逮谁灭谁,那会使你无意中损害善良会员的善意和利益!也不要因为有人拿学校名号说事,便一看到别人说到学校名号就立刻断定也是居心不良。请看清楚别人的意思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