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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clumsy

本主题由 版务长 于 2008-5-28 09:11 关闭

投诉:clumsy

投诉星座联盟版主 clumsy
1、让版主去看看自由权的概念 ,自由裁量权也是建立在版规的基础上的啊,这是严重的自由裁量权滥用,不合版规;

2、不能先斩后奏,程序不合规定,不能先扣分再写帖子出来说;
扣分时间
发表时间: 2008-5-20 13:20
所在论坛: 星座物语
所在主题: 12星座网虫的蜡笔小新语录

评分分数: 威望 -5 点 / CHB -340 CHB
操作理由: 恶意刷旧帖。再犯将禁言。

相关说明帖子:http://bbs.canghai.org/thread-162677-1-1.html

3、没有恶意刷版 翻旧帖不违反版规。

请求:版主撤销处罚,并公开说明和道歉。
我不知道我的左手对右手,右手对左手究竟应该享有怎样的权利,究竟应该承担怎样的义务,其实他们本就是一个整体,因彼此的存在而存在,因彼此的快乐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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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个  什么版主嘛  翻翻旧贴咋了  凑凑热闹而已  又米规定不让翻旧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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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斑竹认真看看投诉贴,不要一味的以自己的喜好处理
成熟不是心变老,是泪在打转,却依然还能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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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太也是好心,主要在于一个“恶意”的度的问题
好好协调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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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恶意”并适当行使自由裁量权实在是个难题,朵师太处罚的未免太冲动了
追忆似水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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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tuomanqiingrid诉clumsy的裁决

一、对于此次投诉中旧帖的界定


指主题及在tuomanqiingrid回复前的最后一次回复的发表时间均在1年以上,甚至超过两年的帖子。

二、关于tuomanqiingrid在5月18日及20日回复大量旧帖的事实


1.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20 13:54

2.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20 13:43

3.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20 13:41

4.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20 13:38

5.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20 13:22  

6.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20 13:20   

7.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17 21:17  

8.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18 13:36  

9.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18 13:19  

10.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18 13:16  

11.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18 13:16  

12.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18 13:15  

13.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18 13:15  

14.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18 13:13  

15.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18 13:12   

16.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18 13:00

17.http://bbs.canghai.org/viewthrea ... p;extra=&page=1
2008-5-18 12:52

18.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18 12:49

19.http://bbs.canghai.org/viewthrea ... p;extra=&page=1
2008-5-18 12:30  

20.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18 12:25  

21.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 ... o=lastpost#lastpost
2008-5-17 20:55  

三、对于恶意刷旧帖行为的界定


1.星座版版规和章程均明确规定禁止灌水;
2.虽然认识到星座版长期有大量测试贴,对于这个类型的帖子的回复往往是复制粘贴主贴中的测试结果,以至于看似星座版对于灌水的界定标准松于除茶社外的其他版块;
3.但是这个事实的存在并不能说明星座版因此允许灌水或者大量发表此种形式的回复,从置顶的星座版版规(http://bbs.canghai.org/thread-75207-2-1.html)的历次讨论和修订过程可以看出,历任星座版主在制定星座版规时,一直是将大量地进行此种简单粘贴的回复行为视为灌水。
4.考虑到这样的立法意图,相比较起来更为严重的行为:短时间内故意大量对旧帖进行复制粘贴性质的回复,当然属于灌水行为,应当依照版规予以处理。

四、对于tuomanqiingrid行为的认定


根据本裁决第二部分显示,tuomanqiingrid确实在5月20日及5月18日,尤其是5月18日中午对于大量旧帖进行了回复。关于主观意图的证明,虽然很难有直接证据证明当时操作时的主观意图,但是考虑到这一问题即使在司法实践中都并非易事,因此只要有相应的间接证据有足够的证明力可以说明这种结果的形成绝非因为过失即可。考虑到回复时间的接近程度以及回复数量之多,本裁决认为虽不能证明tuomanqiingrid一定存在恶意,但是至少可以说明tuomanqiingrid当时存有故意,故意对大量旧帖进行回复,而并非偶然性的回复了一些旧帖。
由于tuomanqiingrid发帖时间和数量可以证明,tuomanqiingrid故意在短时间内对大量旧帖进行了复制粘贴式的回复,完全放任可能造成其他会员浏览不便的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本裁决认定即使在实践中星座版版主对于灌水的界定并不像其他版块那样严格,但是tuomanqiingrid的行为也足以构成了版规中所禁止的灌水行为,应该受到相应处罚。

五、处理结果


1.根据星座版版规第三条,驳回tuomanqiingrid诉求;
2.要求clumsy版主依照版规修改处罚理由,在说明处罚理由时请援引版规,而非仅仅说明自己的理解。由于其在操作时,理由说明确有不当,在月末版主考评中,作为一次管理过错处理,由版务组对其过错程度进行相应评级后,扣除相应的考核积分;
3.请星座版版主对于版规进行进一步的完善,针对星座版的特殊情况考虑是否应该对回帖内容和每日回复数量作出限制。


[ 本帖最后由 版务长 于 2008-5-27 00: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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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裁决很有水平,这才像是咱们政法出来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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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版务长。
lz连着刷了这么老帖子,翻了4页才看见新帖。刷了这么多旧帖会给其他会员带了很多不方便。
lz的刷贴数也构成恶意。
看不见、花不着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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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ightmoon 于 2008-5-27 02:39 发表
这次裁决很有水平,这才像是咱们政法出来的学生!
我只代表论坛和其他会员的利益。
如果你是政法出来的学生,就不要随便拿学校的名号来说事。

[ 本帖最后由 clumsy 于 2008-5-27 13:53 编辑 ]
看不见、花不着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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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uomanqiingrid 于 2008-5-26 22:18 发表
投诉星座联盟版主 clumsy
1、让版主去看看自由权的概念 ,自由裁量权也是建立在版规的基础上的啊,这是严重的自由裁量权滥用,不合版规;

2、不能先斩后奏,程序不合规定,不能先扣分再写帖子出来说;
扣分时间 ...
对这次处罚不撤销。lz的刷旧帖的行为构成恶意。
如果lz理解自由权的概念,应该知道为了维护集体的利益,自由是要受限制的。
类比法律。通常情况,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穷尽法律规则的时候,适用法律原则。我适用维护集体利益这样的一个原则。另外,对版规进行目的解释,也可以说明处罚的理由。
请问lz有异议么?
看不见、花不着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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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lumsy 于 2008-5-27 13:50 发表

我只代表论坛和其他会员的利益。
如果你是政法出来的学生,就不要随便拿学校的名号来说事。
我是赞同版务长的裁决的。本意是同意你的做法,这在星座版的那个帖子里已有明确表达。但按照你的意思,是不是不赞同这个裁决啊!
另,我并没有要代表任何人,我只表达我自己对“怎样才算是政法的好学生”这个问题的看法。请你看清楚别人话的意思再作道理!不管是不是政法学生,对此问题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而不管是正面还是负面的!人生在世,都得面对别人的评价!而版务长这个裁决,我认为,明显是将法律学到了家,展现了比较高的法学修为,这符合一个政法学生应该具备的水平素质,我为什么不能作出评判?即使这个评判是错误的——如果你认为的话!
另,你也代表不了任何人的利益,你所做的,只是一个版主应该做的,那是你职责所在,而不是因为你代表了谁!
另,如果你真要代表论坛和会员利益,那么,请不要因为别人对你提出异议就像吃了火药一样逮谁灭谁,那会使你无意中损害善良会员的善意和利益!也不要因为有人拿学校名号说事,便一看到别人说到学校名号就立刻断定也是居心不良。请看清楚别人的意思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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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你的那个白眼的表情……有点误会你的意思。
看不见、花不着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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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是场争议,朵师太却似乎当成了战争……
追忆似水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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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叫做鬼脸,不叫翻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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