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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都山下版规

军都山下版规

军都山下的内容主题为:校园生活点滴,法大心情记录。

军都山下版规根据沧海云帆社区章程[2007年11月1日]  http://bbs.canghai.org/thread-131911-1-1.html  第一部分第三项第五条 “版主有权根据本版情况制定版规”以及第四部分“版务规定”制定。

一、总则
1、禁止发表与本版内容无关的帖子。
2、禁止发表广告贴及连接(公益性质及与社区合作的除外)。
3、非版主发帖禁止使用[公告]等标签。
4、严禁发表带有反动、色情等危害论坛生存的内容。
5、严禁发表歪曲事实、捏造假象、诽谤他人的内容。
6、严禁发表任何针对人身,脱离问题本身的争吵(对于引起严重后果,版主可从严处理)。


二、发贴、回帖
1、不得违反总则之规定。
2、发贴回帖严禁灌水。
3、发一个主题得10CHB,1点威望。发一个回帖得5CHB。
4、发表主题请分类。
5、转贴请给出链接地址或者注明出处。否则所产生的版权纠纷由发帖者承担,与社区及军都山下板块无关。
6、关于求助帖,求助问题解决后,为避免泛滥成水贴,问题解决24小时后,版主可锁定。
7、严禁文不对题,严禁题目起的哗众取宠,而内容全无一物,违者删除。
8、回帖严禁克隆贴。引用他人发帖,无实质意义者,按灌水帖处理。
9、严禁发表挑起、激化院系矛盾、年级矛盾,以及其他类型的群体歧视内容的。对于该类主题,版主可锁定。
10、严禁在本版下发表投诉举报贴。


三、移帖、删贴
1、与本版面所要求主题不符,依社区章程4.13之规定。
2、对于灌水贴、表情贴,版主视情况可执行删除或者扣分。
3、对于对主题贴或者回贴的操作,有义务PM给相对人。
4、版主对于违反总则以及发帖、回帖规定的给予此操作。


四、扣分、锁贴。
版主对于违反总则以及章程相关规定的主题贴给予此操作。尤其针对挑起、激化院系矛盾、年级矛盾以及危害社区安全的主题及言论。



附则:本版规自2007年11月8日起生效。本版规根据沧海云帆社区章程[2007年11月1日起生效] http://bbs.canghai.org/thread-131911-1-1.html   制定 。适用时本规定优先,本规定无规定依据社区章程处理。
我拜托“谁”永远让“伊胜雪”幸福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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