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管理人员
社区管理人员包括站务组成员、版务组成员及版主。社区软硬件设施为站务组所有,版务组与版主接受站务组委托,行使社区管理权。
1.1
站务组
1.1.1站务组设五名管理员,分管社区事务。
1.1.2站务组权限包括:
1.1.2.1制定、修改社区基本规则;
1.1.2.2修改、新设社区程序及功能;
1.1.2.3任免、奖惩版务组成员与版主;
1.1.2.4管理社区下属资产;
1.1.2.5决定社区对外宣传合作;
1.1.2.6表彰、奖惩会员、收回会员使用权。
1.1.2.7本章程规定社区管理人员可以行使的其他权限。
1.1.3站务组履行以下义务:
1.1.3.1维护社区软硬件设施,保证其正常运作;
1.1.3.2维持社区财务稳健,并承担社区运作产生的一切费用。
1.2
版务组
1.2.1版务组设版务长一名,主管社区论坛事务。版务员二名,协助版务长进行社区管理。
1.2.2版务组成员由站务组从版主中选任。
1.2.3版务组权限包括:
1.2.3.1监督版主的失职、滥用职权行为;
1.2.3.2依据本章程及各版版规,受理会员投诉;
1.2.3.3培训并评定实习版主;
1.2.3.4依据论坛版主考核方案,对版主进行定期考核;
1.2.3.5本章程规定版务组可以行使的其他权限
1.2.4版务组成员不得兼任版主。
1.2.5版务组成员因故3日不能履行职责的,应至少提前1日向站务组请假,站务组视情况决定暂代。请假期间最长不能超过15日。
1.3
版主
1.3.1社区论坛根据具体情况每版一般设1-2名版主。
1.3.2版主可依以下方式产生:
1.3.2.1站务组邀请。
1.3.2.2版务组或版主推荐:版务组可推荐全部版区版主;版主只能推荐自己所辖版区的版主。
1.3.2.3会员自荐。自荐条件为注册满三个月,在所申请版面发表过五篇以上的主题,无被处罚记录。
1.3.3 推荐或自荐版主经站务组批准并填写版主登记表,就任实习版主。实习期为一月,期满考核合格,经站务组批准转为版主,实习版主权责与版主相同。
1.3.4 版主因故2日不能履行职责的,应至少提前1日向版务组请假。版面无其他版主的,由版务组代行版主职责。请假期间最长不能超过15日。
1.3.5 版主有权根据本版情况制定版规:
1.3.5.1 版规不得超越本章程授权范围或与本章程相冲突。
1.3.5.2 本章程已作规定的,版规不应与本章程重复。
1.3.5.3 版规不得规定投诉、举报程序。
1.3.5.4 版规制定与修改应在版主会议备案(专设版规备案专区)。
1.3.6 版主根据本章程与该版版规行使管理权。
1.3.7 版主因以下事由罢免,其中根据1.3.7.2、1.3.7.3、1.3.7.4罢免的,不得再次担任论坛版主:
1.3.7.1 版主辞职,或请假超过15日的;
1.3.7.2 定期考核总计三次未通过的;
1.3.7.3 存在重大过失致使社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1.3.7.4 其他滥用职权的行为,站务组决议罢免的。
1.3.8 考核合格的版主享有上网费用津贴,版务工作业绩突出享有奖金。发放办法由站务组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