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云帆论坛's Archiver

子子 发表于 2007-4-3 06:08

不看!子子把你脸捏的跟交通灯一样。

[size=5][color=Black]1.这个版规是沧海云帆论坛飞跃重洋的基本规则捏
2.凡是在沧海云帆论坛注册会员都在有权利在本版的信息范围内发帖转贴跟帖
2a. 在本版发帖转贴跟帖的在中国的注册会员享有权利的前提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在本版发帖转贴跟帖的在海外的注册会员享有权利的前提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规以及所在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
3.本版信息范围如下:
   a. 有关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任何国家地区的高校申请信息.
   b. 有关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任何国家地区的风土人情介绍,或与国内对比.
   c.  曾有过和现在正在经历着海外生活的任何感想.
   d.  在大陆地区高校就读的海外学生的信息范围类推适用前三项以及第4条的规定.
3a.本版信息范围不排斥,"顶""加油"以及纯表情贴之类的贴子.
3b.本版信息范围不排斥版聊,但请在10贴之内解决当事人会员所聊话题.但聊天内容为第3条范围内的不计算在10贴内.
4.a. 海外高校信息包括,材料准备,签证事宜,机票购买.
   b.风土人情信息包括 文化,政治,宗教话题
   c.任何感想信息包括个人情感,亲情爱情友情.
5.a.版主在认为帖子不在信息范围之内的情况下有更改删除贴子管理动作的权力,应当在更改删除同时通知会员.但论坛规定可以不通知的除外.
  b. 同时是指版主PM信息在更改删除贴子后排除不可抗力情况下的一分钟内到达该会员的站内信箱.
6.对信息范围的概念界定,注册会员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开放讨论,进行投票确定.在未更改之前按照版主对信息范围解释为准.
6a.被更改删除贴子的当事人会员不能以对信息范围的理解不同为由阻止版主管理动作.
7.一切由于贴子的纠纷解决方式
   a. 与版主私下交流解决
   b.与版主在水区专开一帖对骂解决.
   c.在站务版提出申诉,有站务组裁决.
7a.  第七条b项解决具体方式为,版主与当事人会员在10页帖子内对骂,10页过后由管理员锁帖.在水区另开投票贴,由会员裁决.24小时内支持者数量多为胜.
8.解决方式的后果
  a.版主输, 在按照论坛相关规则处理之后,赔当事人会员1000CHB.
  b.当事人会员输,按照论坛相关规则处理.
9.对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会员所有,解释方式为提出应当解释的问题,讨论之后再投票表决.
   在此之前按照版主解释为准.[/color][/size]



[color=Black]谢谢啦[/color]s:35 s:35 s:35



[size=7][color=DeepSkyBlue]三日公示日之内
按照提出意见做出修改

增加第3条d项,7a条.
修改8条a项为1000CHB


开始适用了哦!!![/color][/size]


[size=7][color=Red]现在这事正式版规捏!!![/color][/size]

[[i] 本帖最后由 子子 于 2007-4-7 04:45 编辑 [/i]]

leafalone 发表于 2007-4-3 06:23

b.与版主在水区专开一帖对骂解决
我超支持这个

不过怎样判定谁赢谁输呢?

子子 发表于 2007-4-3 06:25

妈妈呀

我刚要睡下

你就来了.....

意见稿呀!

小乖 发表于 2007-4-3 07:45

这个。我只能选择一了。s:20
另外,这个~a.版主输, 在按照论坛相关规则处理之后,赔当事人会员10000CHB.
你没那么多CHB嘿嘿。
顺便修改一下吧。太注重颜色和字体了。显得凌乱。s:8

子子 发表于 2007-4-3 16:47

没人理我么!!!!

我去把颜色改改

星箭 发表于 2007-4-3 16:49

是不是也应该给来政法留学的同志们个发帖的权利呢??

子子 发表于 2007-4-3 16:54

[quote]原帖由 [i]星箭[/i] 于 2007-4-3 16:49 发表 [url=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78300&ptid=94281][img]http://bbs.canghai.org/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是不是也应该给来政法留学的同志们个发帖的权利呢?? [/quote]


那也算飞跃重洋呀?

我想想哦...

s:8 s:8 s:8

lolocho 发表于 2007-4-3 16:55

[quote]原帖由 [i]星箭[/i] 于 2007-4-3 16:49 发表 [url=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78300&ptid=94281][img]http://bbs.canghai.org/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是不是也应该给来政法留学的同志们个发帖的权利呢?? [/quote]
光你们飞过去 还不兴别人飞过来啊? 啊哈哈哈

子子 发表于 2007-4-3 16:56

理解错了....

我以为你说的是 那些交流学生呢

是说那些留学生呀...

天涯孤蛙 发表于 2007-4-3 17:01

顶lz一个吧~~~s:8

lolocho 发表于 2007-4-3 17:01

[quote]原帖由 [i]星箭[/i] 于 2007-4-3 16:49 发表 [url=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78300&ptid=94281][img]http://bbs.canghai.org/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是不是也应该给来政法留学的同志们个发帖的权利呢?? [/quote]
光你们飞过去 还不兴别人飞过来啊? 啊哈哈哈

可姬 发表于 2007-4-3 17:05

支持7. b.和8.a..。。。顺便要求开放纠纷解决结果的博彩s:25

子子 发表于 2007-4-3 17:06

[quote]原帖由 [i]lolocho[/i] 于 2007-4-3 17:01 发表 [url=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78338&ptid=94281][img]http://bbs.canghai.org/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光你们飞过去 还不兴别人飞过来啊? 啊哈哈哈 [/quote]

可是他们愿意写么...

这是一个疑问

我等下改了啦

温其东 发表于 2007-4-7 09:03

晃得我眼睛都睁不开,所以选第二个~

zhhcp2046 发表于 2007-4-7 09:11

7a.  第七条b项解决具体方式为,版主与当事人会员在10页帖子内对骂,10页过后由管理员锁帖.在水区另开投票贴,由会员裁决.24小时内支持者数量多为胜.
——————会员,含马甲怎么办?时间才24小时???




为什么直接从2a蹦到3a、3b……了~


s:31 s:31 小老乡啊~不要biang我啊~帮顶帖子了~

十二月 发表于 2007-4-10 13:59

s:7 可以双选么??


还有就是捏成什么颜色好呢?是黄灯、绿灯还是红灯。。。。。。。。。。。。。。。s:8

DKCoveR 发表于 2007-4-13 16:43

见识了子子的拉风

过来支持一个~可爱的师兄or师姐s:3

水如烟 发表于 2007-4-16 19:04

子子定的班规果然比别人的可爱s:29

爱狠简单 发表于 2007-4-16 19:11

没看版规(内容太多了,眼花~)s:58
子子现在好会撒娇娇喔~~~s:55

vivian咖啡 发表于 2007-4-16 19:57

留学生们恐怕想写也写不出吧....我们班那几个韩国人基本上说成句的普通话都有困难...还是他们考试的时候还得翻着字典....真可怜,老师还不让他们用,给没收了...这一年看到校园里有黑人和金发的学生...

龙猪殿下 发表于 2007-4-16 20:06

看了
支持子子 对骂的时候要看直播

小洁 发表于 2007-4-17 05:03

[quote]原帖由 [i]zhhcp2046[/i] 于 2007-4-7 09:11 发表 [url=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92776&ptid=94281][img]http://bbs.canghai.org/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7a.  第七条b项解决具体方式为,版主与当事人会员在10页帖子内对骂,10页过后由管理员锁帖.在水区另开投票贴,由会员裁决.24小时内支持者数量多为胜.
——————会员,含马甲怎么办?时间才24小时???



... [/签名图!!!!!!!!!啊!!!!!!!!!!帅!!!!!!!!

ash 发表于 2007-4-17 11:42

子子真的很拉风  可是你的性别真是扑朔迷离啊

龙猪殿下 发表于 2007-4-17 15:25

子子 换头像了 又来支持子子一下 子子现在貌似沧海最拉风s:23 s:23

DKCoveR 发表于 2007-4-17 15:33

第七条b项解决具体方式为,版主与当事人会员在10页帖子内对骂,10页过后由管理员锁帖.在水区另开投票贴,由会员裁决.24小时内支持者数量多为胜.
8.解决方式的后果
  a.版主输, 在按照论坛相关规则处理之后,赔当事人会员1000CHB.
  b.当事人会员输,按照论坛相关规则处理.
汗~这也可以?s:44我要反省我思路的闭塞~

风不悔 发表于 2007-4-22 22:02

c.在站务版提出申诉,有站务组裁决.

根据正在制定中的版务组规定草案
未来纠纷的解决方式是
向版务组提出申诉 而不是现在的站务组

风不悔 发表于 2007-4-22 22:03

靠。。。好像已经生效了。。。
等着再修订吧。。。

半大不大 发表于 2007-5-3 10:48

s:18 德国严谨而奔放的言论风格。。领教到了。。

军都野人 发表于 2007-5-13 15:19

子子真是沧海拉风之王,无论在哪里都像黑暗中的萤火虫那样引人注目s:27

小晚 发表于 2007-5-13 15:30

[quote]原帖由 [i]军都野人[/i] 于 2007-5-13 15:19 发表 [url=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650432&ptid=94281][img]http://bbs.canghai.org/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子子真是沧海拉风之王,无论在哪里都像黑暗中的萤火虫那样引人注目s:27 [/quote]

突然想到这句诗:
[size=4]The stars are not afraid to appear like fireflies.[/size]
呵呵,子子大人还真不愧是偶像阿s:10

页: [1] 2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