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b]引用第36楼[i]双星凌厉[/i]于[i]2006-12-17 09:17[/i]发表的[/b]:
赶不上主持了~~~凑机会问问题~~~
腾老师开了一门法律与文学课程。我想请教老师,这门课何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quote]
刚才有同样疑问,但看了下老师的这篇文章就明白了些
[url]http://tengbiao.blog.hexun.com/6172264_d.html[/url]
[quote][b]引用第57楼[i]滕彪[/i]于[i]2006-12-17 09:47[/i]发表的[/b]:
有一种直接与人性相悖的制度、也同时是一种只有违背人性的要求才能存在的制度,那就是极权制度。
参见哈维尔《无权者的权力》。[/quote]
“真正的问题是:‘光明的未来’难道真的一直是那么遥远吗? 如果事实正好相反,这个未来已经早来到了,只是因为我们的盲目、我们的软弱,让我们看不到这个在我们身旁、在我们中间的未来,使我们无法进一步开创这一未来,我们该怎么办呢?”
??
[quote][b]引用第59楼[i]滕彪[/i]于[i]2006-12-17 09:48[/i]发表的[/b]:
我的一个朋友说,当有人因为安静地写作而入狱的时候,我就无法安静地写作。[/quote]
[color=red][size=3]地藏王菩萨言,地狱一日尚存一孤鬼,我即一日不成佛[/size][/color]
[quote][b]引用第22楼[i]涛涛不绝[/i]于[i]2006-12-16 09:44[/i]发表的[/b]:
在寒冷的冬天的工地上,农民工冒着严寒在施工。
躲在暖气底下的我们有勇气放弃我们的优越生活和既得利益,去真正为那些农民工争取合法权益吗?反过来想,我们怎能责备那些农民兄弟对城市人的敌视和疏远? 我们总是在谴责农民起义的烧杀抢掠,但他们的仇恨和不满在起义之前有谁真正关心过?[/quote]
为民工争取合法权益,一般并不需要“放弃我们的优越生活和既得利益”。把做事的代价想象的太大,就很难开始迈出第一步。
其实更应该做的,不是“为民工争取合法权益”或者“帮民工争取合法权益” ,而是使民工自己为自己争取权利。真正的爱不是“我爱他们”,而是“就是我他们”。
[quote][b]引用第62楼[i]有时尽[/i]于[i]2006-12-17 09:55[/i]发表的[/b]:
[color=red][size=3]地藏王菩萨言,地狱一日尚存一孤鬼,我即一日不成佛[/size][/color][/quote]
While there is a lower class I am in it。
While there is a criminal elements I am of it。
While there is a soul in prison I am not free。
只要世上还有下层阶级,我就和他们在一起;
只要人间还有犯罪成分,就包含了我的参与;
只要狱底还有一个游魂,我就仍然被奴役。
——斯宾塞
[quote][b]引用第64楼[i]滕彪[/i]于[i]2006-12-17 09:57[/i]发表的[/b]:
While there is a lower class I am in it。
.......[/quote]
恩!我在自己写的一个东西里,就转引了您的这句话!
由此可见,自古以来大智慧之圣者,由悲天悯人一点,多自殊途同归~
[quote][b]引用第25楼[i]有时尽[/i]于[i]2006-12-16 23:41[/i]发表的[/b]:
老师您好!
一直特别敬佩您!
第一次记住您的名字,是在那年法治人物的颁奖礼中,其他两位博士到场,而您拒绝了
.......[/quote]
没来的是俞江,不是我。
对这个事件的分析,见拙文《孙志刚事件:知识、媒介与权力》,法思网上有。
尊敬的滕老师,似乎我们学校的法理学除了在法学方法论方面略占优势以外,其他方面似乎并不太尽如人意,在全国尚不能成为领军,您认为我们学校的法理学的弱势在哪呢? :)
[quote][b]引用第30楼[i]最恨一一[/i]于[i]2006-12-17 09:08[/i]发表的[/b]:
老师好,想请问您,您在北大读书,不知接触过巩献田老师么,他既单独上书全国人大后,又近日牵头700余名各界精英再次上书,指责物权法是 保护非法财产法,不知您有什么看法?谢谢老师~[/quote]
我和许志永都在课上与巩教授激烈争吵。
这股逆流,左左们的回光返照而已。
[quote][b]引用第68楼[i]滕彪[/i]于[i]2006-12-17 10:03[/i]发表的[/b]:
我和许志永都在课上与巩教授激烈争吵。
这股逆流,[color=crimson]左左们的回光返照[/color]而已。[/quote]
呵呵 精辟极了!!
[quote][b]引用第68楼[i]滕彪[/i]于[i]2006-12-17 10:03[/i]发表的[/b]:
我和许志永都在课上与巩教授激烈争吵。
这股逆流,左左们的回光返照而已。[/quote]
对于一所大学而言,允许不同立场/倾向的人出现是好事,兼容并包,否则也就不成其为大学了。
[quote][b]引用第42楼[i]大秦腔[/i]于[i]2006-12-17 09:27[/i]发表的[/b]:
请问滕老师,你如何评价公益诉讼的在当今司法改革中的作用![/quote]
有影响,有困难,值得关注。
司法改革需要法律人、尤其是律师在个案中不断地拱卒。
司法改革也可以看作是政治改革这盘棋的一部拱卒。
宁可十年不将军,不可一日不拱卒。
跑题了,呵呵
[quote][b]引用第68楼[i]滕彪[/i]于[i]2006-12-17 10:03[/i]发表的[/b]:
我和许志永都在课上与巩教授激烈争吵。
这股逆流,左左们的回光返照而已。[/quote]
也真是藤老师的说话风格
[quote][b]引用第66楼[i]滕彪[/i]于[i]2006-12-17 10:00[/i]发表的[/b]:
没来的是俞江,不是我。
对这个事件的分析,见拙文《孙志刚事件:知识、媒介与权力》,法思网上有。[/quote]
呵呵!不好意思~
已经当了下来慢慢拜读。
网络是上帝赐给中国人民的礼物,
有道理啊
[quote][b]引用第71楼[i]滕彪[/i]于[i]2006-12-17 10:08[/i]发表的[/b]:
有影响,有困难,值得关注。
司法改革需要法律人、尤其是律师在个案中不断地拱卒。
司法改革也可以看作是政治改革这盘棋的一部拱卒。
.......[/quote]
可是在这个社会背景下
公益讼诉总是处于弱势
老师您觉得这种状态会持续多长时间呢
什么时候公益诉讼才真正得到认可
政府才不会把最著名的工艺诉讼律师抓起来
[quote][b]引用第73楼[i]有时尽[/i]于[i]2006-12-17 10:08[/i]发表的[/b]:
网络是上帝赐给中国人民的礼物,
.......[/quote]
这个上帝的礼物在转交之后变成天罗地网了。正所谓播种龙种,收获跳蚤。
因为有事要先暂时离开,衷心的祝愿滕老师做得更加精彩!为法大学子带来更多的思想盛宴!晚上再回来顶 呵呵
[quote][b]引用第45楼[i]大秦腔[/i]于[i]2006-12-17 09:30[/i]发表的[/b]:
再问滕老师,你作为亲身实践刑事诉讼的律师,刑事事诉讼制度中让您感到切肤之痛的是什么?最大问题大在那里?面对再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您有什么主张?谢谢[/quote]
切肤之痛太多了。司法不独立、检察机关地位混乱、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力缺乏基本保障、对律师限制太多、直接言辞原则基本实现不了——这里再提出一点:重视打击犯罪、轻视人权保护、重视国家利益、轻视个人利益、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哲学(意识形态)该引起人们反思了!
[quote][b]引用第77楼[i]滕彪[/i]于[i]2006-12-17 10:15[/i]发表的[/b]:
切肤之痛太多了。司法不独立、检察机关地位混乱、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力缺乏基本保障、对律师限制太多、直接言辞原则基本实现不了——这里再提出一点:重视打击犯罪、轻视人权保护、重视国家利益、轻视个人利益、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哲学(意识形态)该引起人们反思了![/quote]
应该让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学者们,也去亲自做几回刑事辩护律师
[quote][b]引用第54楼[i]心不在焉[/i]于[i]2006-12-17 09:45[/i]发表的[/b]:
还听老师说过
三博士上书中的那两个博士已经都被捉起来的
他们又被放出来吗
我很想知道他们出来之后对自己道路的选择会是怎样的呢[/quote]
捉起来?太吓人了。
没有被捉起来,只是在维权的过程中被短暂关押过,许博士有4、5次,我有2、3次。
习惯了……
一次在陕北(石油),靖边看守所门口,十多个持枪武警把我们四个律师围住,我们毫无恐惧,谈笑风生:)
[quote][b]引用第79楼[i]滕彪[/i]于[i]2006-12-17 10:21[/i]发表的[/b]:
捉起来?太吓人了。
没有被捉起来,只是在维权的过程中被短暂关押过,许博士有4、5次,我有2、3次。
习惯了……
.......[/quote]
谈笑风生??。。。
老师太厉害了。。
看到许志永老师的一篇文章提到自己去东北办案,就被当地“短暂关押”。
可请问老师,他们是以什么名义来的呢?刑诉的拘留?警察法的盘查?
毕业的早,没有见过滕老师,也希望有一天滕老师到学院路来上课!
啊!来晚了!浏览帖子,就和滕老师上课的风格一样!呵呵!
[quote][b]引用第61楼[i]有时尽[/i]于[i]2006-12-17 09:53[/i]发表的[/b]:
“真正的问题是:‘光明的未来’难道真的一直是那么遥远吗? 如果事实正好相反,这个未来已经早来到了,只是因为我们的盲目、我们的软弱,让我们看不到这个在我们身旁、在我们中间的未来,使我们无法进一步开创这一未来,我们该怎么办呢?”
.......[/quote]
人类发展永无止境。黑暗与人类共存。凡存在的皆是不完美的。
光明未来?我(们)所追求的不过是及格线而已。目标是有一些列否定性的标准构成的。不得垄断媒体、不得非法剥夺自由、不得剥夺参与政治的机会……没达到这些,就是不及格。至于90分还是100分,那还不是目前的问题。
——我们既要凝望辽远的星空,又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在坚实的大地上。
滕老师,您好!我上学期上过你的《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这门课,受益匪浅!
请问您下学期在本科院又开什麽课呢?
[quote][b]引用第75楼[i]士林的MS[/i]于[i]2006-12-17 10:13[/i]发表的[/b]:
这个上帝的礼物在转交之后变成天罗地网了。正所谓播种龙种,收获跳蚤。[/quote]
网络对中国政治走向的作用不可小看。
封网不如开网快。
几千万个节点的韧性战斗,
权力的毛细血管。
覆水难收。
从源头拔掉网线,不可能。
网络消解政治的作用要大于反政治的作用:
谈足球的、找同志的、写书法的、卖石头的、
张钰的事情多有意思……
果然很快就飙到九页了~~滕老师辛苦了~~~
[quote][b]引用第80楼[i]有时尽[/i]于[i]2006-12-17 10:26[/i]发表的[/b]:
谈笑风生??。。。
.......[/quote]
有时是传唤、有时是盘查、有时是“谈话”,
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
你需要法律文书? 随时可以给你写。
[quote][b]引用第85楼[i]滕彪[/i]于[i]2006-12-17 10:37[/i]发表的[/b]:
网络对中国政治走向的作用不可小看。
封网不如开网快。
.......[/quote]
有课要求的论文便是这题目
在地方上,警察找你是不需要理由的
[quote][b]引用第87楼[i]滕彪[/i]于[i]2006-12-17 10:42[/i]发表的[/b]:
有时是传唤、有时是盘查、有时是“谈话”,
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
你需要法律文书? 随时可以给你写。[/quote]
法律文书也得有个名目吧。。适用起来也得有个条件之类吧。。
哈,快两个小时了,时间过得真快,
和您聊天很愉快,非常感谢您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