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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之火 发表于 2006-8-4 20:36

对法律咨询版的一点想法

一、 关于提问。
  提问者务必规范提问的格式。做到事实叙述清楚,条理清楚,问题清楚。
  关于提问者的提问格式,可以参考 小小桃[公告]如果想得到我的比较好的回答,请按照此范本整理案情并详细叙述。
  欢迎大家就自己在读书实践学习生活的过程中遇到的或想到的法律及相关问题提出来供同志们讨论。

二、 关于答疑。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参与答疑的都是好同志。欢迎大家经过思考提出自己的见解或想到的新问题供同志们讨论。大家交流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我相信,在这个过程中能提高大家的法学素养。即使不能做出有效解答,也可以提供一些建议或推荐一些参考书目。高手要敢于不耻下问,初学者也要敢于好为人师。
  
三、关于版主。
  版主的责任是服务会员,主要是通过版规或其他方式(如置顶,加精华,加减威望,评分,加亮,,等)来引导会员积极参加相关版块的事项和活动。
  版主的时间和精力有限,能力也有不足之处,只能做到引导本版的发展,扩大本版的影响力。所以法律咨询版的发展还要靠广大的会员的支持和配合,尤其是咱们这些法律人。
  关于对会员的奖励和惩罚,版主会尽力做到称职,赏罚分明,不有失公允。

四、 关于法律咨询版的传统。
    法律咨询版的传统是:大家都是在看贴、回帖和讨论的过程中互相学习,加深自己对法律的理解。通过对问题的探讨,对彼此观点的质疑和赞同不断促进自身法律知识的精益求精。  这个传统不能丢,而是要发扬光大。本版会坚持给表现突出的会员给予威望或加分奖励。
 

[[i] 本帖最后由 星星之火 于 2007-5-22 13:17 编辑 [/i]]

驴是的念来过倒 发表于 2006-8-4 20:44

作为法律院校,这个板块不兴盛就是很不正常的现象

星星之火 发表于 2006-8-4 20:51

汗死我了,编辑了N 次。 [s:4]

星星之火 发表于 2006-8-4 20:57

注意哈,对优秀参与者会给予奖励,对恶意捣乱者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删帖警告、禁言七天、封ID三十天、封IP等处理。 [s:4]

雨晨 发表于 2006-8-4 21:06

[quote][b]引用第3楼[i]星星之火[/i]于[i]2006-08-04 20:57[/i]发表的“”[/b]:
注意哈,对优秀参与者会给予奖励,对恶意捣乱者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删帖警告、禁言七天、封ID三十天、封IP等处理。 [s:4][/quote]
哇哇哇,好严肃阿!
要弄清了恶意捣乱的标准才好啊

ps:今个儿才知道lz做斑竹了,加油哈!

星星之火 发表于 2006-8-4 21:15

[quote][b]引用第4楼[i]雨晨[/i]于[i]2006-08-04 21:06[/i]发表的“”[/b]:

哇哇哇,好严肃阿!
要弄清了恶意捣乱的标准才好啊

ps:今个儿才知道lz做斑竹了,加油哈![/quote]


好jj ,还是叫我dd 亲切些。偶会加油的。 [s:18]

这个标准嘛,就以大家公允的为好。 [s:4]  [s:5]

Dking112 发表于 2006-8-4 22:06

恩,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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