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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桃 发表于 2006-7-10 21:52

[公告]如果想得到我的比较好的回答,请按照此范本整理案情并详细叙述。

  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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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A公司和B公司于1993年签订三份《房屋拆迁合同书》,其主要内容为:(1)A公司将位于XX市辉煌路南侧,门牌号为辉煌路57号的楼房内的三间房屋交由B公司拆除,并由B公司将原址用于房地产开发;(2)B公司承诺在该片新建回迁楼住宅安置层安置相应的三间房屋(与拆迁房屋相同面积,相同规格)给A公司回迁。
  双方又于1998年7月签订三份《商品房预售协议书》和《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购买位于XX市辉煌路57号(原拆迁楼房位置)的辉煌大厦A栋内的1104号、1204号和1304号三间房产。同时双方在协议附注条款和补充协议中表明:以上三间房产中,1204号和1304号为双方1998年签订的《房屋拆迁合同书》中所约定的回迁安置房,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办理鉴证,并约定双方应当在事后分别出具证明对关于该两套房屋的《商品房购销合同》进行注销。
  2002年A公司在原告C局诉被告A公司无效借合同纠纷一案中败诉。根据该案【(2002)X中法经初字第232号民事判决书】:A公司应该返还C局借款本金197.9914万元及利息。由于A公司没有按判决履行义务,C局向X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A公司将包括由其向B公司购买的、位于辉煌路的辉煌大厦1104号、1204号、1304号之三套房产(A公司并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在内的多处房产用于抵债。同时X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2)X中法执字第1392-1号民事裁定书】中确认这一约定,并裁定将该三套房产按评估价360721.90元变卖给第三人,以变卖款偿还A公司所欠C局之部分债务。同时以A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不具履行债务能力为由,裁定【(2002)X中法经初字232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C局为履行(2002)X中法执字第1392-1号民事判决书,将以上房产交由F拍卖公司拍卖,买受人D于2004年3月26日在F拍卖公司举行的拍卖会上,拍得以上房产,并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
2004年9月2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协议书,协议双方解除关于辉煌大厦1204号、1304号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并对该协议进行公证。B公司于2004年9月23日与D签订购买上述套房产的新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并于2004年9月28日对合同进行备案。而后B公司以D没有给付购房款为由,拒绝为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二、问题:D以何种理由得向B公司请求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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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希望你的提问是完整的,附有详细的说明,至少是经过自己的整理和思考的,思路清晰并且有条理——整理案情是作为一个法科学生最为基本的要求——整理案情是你思考的过程和一个基本的锻炼,如果你连这个基础都不愿意做或者没有耐心做,我认为给你解答是没有意义的。
2、特别提示的是,我希望你的提问是完整的,而不是像挤牙膏一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好像试探我的水平一样;同时我也希望你的提问是有针对的,即向上面的范例一样明确你的要求和你所要达到的目的,而不是让我不知道你想要干什么。
3、最后,我希望你的提问是有水平的而不是显而易见的,只要翻一下教科书或者查一下基本法条就能得出答案的——毕竟你们是法科学生而不是法盲。
4、特别说明的是,我不是每次都能说对的,也不是每次都回答的很详细——也许我只会告诉你如何去查找答案,在哪里能够找到答案——因为我坚信“授人以渔比授人以鱼更好”和坚信自己动手去寻找答案是最好的学习方式。
5、以上对非法学专业学生例外,咨询前请事先明确告知我。[/color]

品少 发表于 2006-7-15 10:03

提一個,有時候發問的不一定都是法科生呢.
桃子也要體諒一下其他院學生在學習中遇到的基礎性問題呀...

[s:18]

小小桃 发表于 2006-7-15 11:09

[quote][b]引用第1楼[i]品少[/i]于[i]2006-07-15 10:03[/i]发表的“”[/b]:
提一個,有時候發問的不一定都是法科生呢.
桃子也要體諒一下其他院學生在學習中遇到的基礎性問題呀...

[s:18][/quote]


5、以上对非法学专业学生例外,咨询前请事先明确告知我。

小小桃 发表于 2006-7-23 22:35

测试~!以后回复卖钱。

城堡 发表于 2006-7-24 09:48

[quote][b]引用第3楼[i]桃子小妖[/i]于[i]2006-07-23 22:35[/i]发表的“”[/b]:
测试~!以后回复卖钱。[/quote]

这是个不错的想法!支持!!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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