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
各位大大,小弟准备司考中,遇见一个刑法方面的问题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其主观方面是否可以是 过失 ?
不作为是客观方面,过失是主观方面,两者不可混淆,这个小弟明白
可是想不出具体例子啊,各位能否帮助小弟想出一个来 现学现卖,记得张能宝的历年真题解析里面有提及:
不纯正的不作为 故意
负有哺乳义务的母亲故意不哺乳自己的婴儿,结果饿死婴儿的,是故意的不纯正不作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不纯正的不作为 过失
你(完全行为能力人)将朋友8岁的孩子带好野外玩耍,在野外碰到了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二人聊得兴起,没注意到小孩的动静,结果小孩滑入湖中淹死,你对小孩的死亡的心态就是过失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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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帖最后由 rillshiegin 于 2008-8-4 12:03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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