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云帆论坛's Archiver

在线主持 发表于 2008-2-18 14:53

何兵:城管为什么爱战斗

[align=center][size=3][img=313,392]http://zt.cjn.cn/jchxq/zyjs/200710/W020071026392575218922.jpg[/img][/size][/align][size=3](胡锦涛:“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   [/size]

[b][size=3]何兵[/size][/b]

[size=3]  我在研究摊贩经济规制的时候,在网上读到小贩的一首诗“祖国啊,我只是摆了个小摊”,让人眼热:[/size]
[size=3] [font=楷体_GB2312] 祖国啊……他不应该砸烂小摊里的鸡蛋和葱花,有了我的小摊还有鸡蛋和葱花,我就还有希望;祖国啊祖国……无论如何他们都不应该,让我这个七尺高的中年男人在祖国的马路边,失声痛哭![/font][/size]
[size=3]  后来我又读到一位城管队员写的诗“市长,你听我说!”一样让人眼热:[/size]
[size=3]  市长啊!我们现在还年轻,不愿昏昏庸庸度一生;哪怕是累死在城管执法一线都不怕,也不愿倒在一个污染环境的卖烧烤的违法经营者的刀下,因为围观的群众中依然有人骂;这样倒下,这样走了,我们不知道自己是功臣还是罪人啊!!!!!!!!![/size]
[size=3]  一边是摊贩们撕心裂肺地呼唤祖国,一边是城管队员们热泪横飞地呼唤市长。显然在思想感情上,小贩们不愿意战斗,城管也不愿意战斗。为什么事实上,从首都大街到边陲小巷,城管们一直在战斗?毛泽东在谈及阶级斗争的时候,曾经问过一句,“八亿人口,不斗行吗?”我们的问题是,百万城管,不打行吗?我的初步结论是,如果法律和政策不作修正,不打不行![/size]
[size=3]  古已有之的摊贩,在建国之初就因为它的“非计划性”,被冠以“资本主义尾巴”,纳入严打对象。改革开放后,虽然私人交易合法化,但对流动摊贩,一直沿习着非法化处理的传统。北京某城管负责人称,自城管成立以来,“对小贩的打击从未停止,打击手段也不断变化,并且屡次施以重拳。”[/size]
[size=3]  但小贩们却展示出顽强的生命力,与城管展开人海战、游击战、拉锯战、持久战。他们从战争中学会战争。有些自发组织起来,联合雇佣职业暗探,对城管严防死守。有些冒充群众拨打举报电话,把城管引到假地点,对城管实施疲劳战……。人性化执法,小贩并不买帐。老人、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被充分利用起来了,由他们软磨、硬缠、谩骂,对城管实施“软暴力”,城管们形容为“一哭二闹三躺倒”。他们不惜躺车底、堵车头扩大事态,争取观众。观众们的斥责,人民群众的不理解,让城管的正义感严重受挫,心理上灰溜溜的。一名城管发出天问:李志强死后还受种种非难,我们值吗? [/size]
[size=3]  对城管最具杀伤力的还数“硬暴力”。且看媒体的报道:“摊主滚烫一瓢油泼向城管执法队员”、“无照菜贩手执双刀砍伤两名城管队员”、“成都女摊主暴力妨害执法用尿泼城管”、“摊主为报复城管人员,将赤裸儿童尸体挂在其门上”。据上海杨浦区统计,2006年共发生暴力抗法案件214起,涉及乱设摊整治的142起,队员受伤人数238人次。
[size=3]  对于软硬不吃而且软硬皆施的小贩,城管只能采取“一脚定乾坤”。人们形容说,“一跺脚,二瞪眼,三掀摊子四罚款,不用问是城管”。旁观者惊异于城管的粗暴,城管却有自己的无奈。一个城管队员自曝心理历程:参加城管之前看见抄摊儿无法理解,成桶的白米饭被倒在垃圾堆上。后来没想到我也开始抄摊。我是不得已。文明执法不能解决问题,只好“一脚定乾坤”。在街上执法,这是最高效率的方式。当一个城管要面对60个无证摊贩,不想用暴力都难。[/size]
[size=3]  按照现行的行政处罚法,城管对小贩进行处罚,至少应表明身份、告知权利、收集证据等,而实际上小贩们望风而逃。法律规则难以操作,上级命令又必须执行,城管只能硬干,执法凭纪律和良知。纪律和良知若再失守,非法施暴也就“水到渠成”了。暴力一旦启动,就会野马奔腾,难有边界。有个市民纳闷道:“我又不是小贩,为什么打我?”他哪里知道,深圳街道办城管当街扒掉市城管的裤子,北京的城管当街围殴警察……[/size]
[size=3]  对国家政局极为不利的是,城管暴力会在不经意间、不经意处,突然诱发群体性动荡。2007年6月,河南郑州因城管打落摆摊女生门牙,导致千余学生包围城管、焚烧车辆。同年同月,由于城管野蛮执法,兰州上百市民围堵执法车近4个小时。集体性对抗已呈燎原之势。
[size=3]  将心比心,城管与小贩都非天生的恶魔,有家有口,都有一棵的红亮心。但为什么两者见面,分外眼红,斗志昂扬呢?是恶法让好人相残。一位城管队员总结的好:“其实谁都没有错,是我们的体制不够健全。”体制错在什么地方?我的结论是,小贩合法化,大家都安生,法律要解放千百万劳苦摊贩和城管![/size]

[url=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6bea1a010083ld.html]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6bea1a010083ld.html[/url]
[/size][/size]

在线主持 发表于 2008-2-18 14:58

法律要解放千百万劳苦摊贩和城管

萧晓 发表于 2008-2-18 15:08

[quote]原帖由 [i]在线主持[/i] 于 2008-2-18 14:58 发表 [url=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370315&ptid=148077][img]http://bbs.canghai.org/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法律要解放千百万劳苦摊贩和城管 [/quote]
但愿我有生之年能看到~~s:126

binghonghe 发表于 2008-2-24 09:44

我的结论是,小贩合法化,大家都安生,法律要解放千百万劳苦摊贩和城管!
写的非常好!很有理智。
何兵是谁?

陈宜 发表于 2008-2-24 11:31

这个问题貌似已有改善。昌平三街那边过去城管是穷追猛打,小贩同城管打游击,现在是允许摆摊,城管只是巡视让小贩不要乱摆乱放。买东西很方便,市场也整洁。

阿狼 发表于 2008-2-24 11:34

战斗机。。。。战斗。。。。没头没脑。。。。都是地方政府的爪牙。。。要加强管理吧。。。

binghonghe 发表于 2008-2-24 17:57

看东西要看本质,
这是 一个政策思路问题

风不悔 发表于 2008-2-25 10:39

我的结论是,小贩合法化,大家都安生,法律要解放千百万劳苦摊贩和城管!

小贩都合法了 还要城管干什么

smilingsunning 发表于 2008-2-26 12:44

城管?披着制服的流氓而已。这样的群体都是广义上的公务员,吃财政饭。

我的税交的真怨。

v123 发表于 2008-3-9 14:59

※※《陕西教育》(下旬刊)征稿启事 ※※

※※《陕西教育》(下旬刊)征稿启事 ※※
电话:029-81186164   信箱:[email]jiaoyu68@163.com[/email]
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陕西教育》杂志自2007年7月起由半月刊变更为旬刊。其下旬刊属于综合性高等教育类学术期刊,主要发表具有学士学位以上的高学历人群各类原创性的学术理论、工作实践、成果综述性文章,为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及中等职业等院校的教育工作者评职、晋级等方面提供主阵地。
《陕西教育》(下旬高教)采用国际标准大16开本、128页码。封面典雅庄重,内文采用进口轻涂纸单色印刷,内文按照传统学术期刊版式标准,内容容量大,信息点集中,学科包含性强。国内外公开发行,属于ASPT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龙源期刊网全球版权唯一代理期刊。
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陕西教育报刊社
国际刊号:ISSN1002-2058     国内刊号:CN61-1018/G4
邮发代号:52-175            社址:西安市纬二十六街中段
责任编辑:张编辑            网址:[url]www.sxjylw.com[/url]
投稿信箱:[email]jiaoyu68@163.com[/email]
办公电话:029-81186164  86221430    工作Q Q: 693158513
主要栏目:
    特稿、新视点、人物、教育感悟、教学方法、教研.课标、经济.管理、领导艺术、学校管理、文化艺术、信息技术、法制.社会、金融.贸易、研究生论坛、今日大学生等。
投稿要求:
1.本刊以“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为职志,坚持贯彻“双百”方针,导扬先进文化,关注学术前沿,发表未经任何形式(包括正式出版的纸张出版物、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等)正式发表过的关于法学、教育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语言与文学、历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学学科和专门史研究等方面的学术论文。
2、本刊坚持扶助年轻学术人士,广泛吸纳优质外稿(海内外学者),坚持以质量取稿的原则。
3、文稿总体要求论题新颖,见解独到,论证严密,语言流畅,标点符合规范,篇幅2500~5000字以内为宜。少数论题容量大、材料丰富、层次复杂的文稿以7500字为限。尤其欢迎贴近时代脉搏、关乎当前学术讨论热点、焦点的论文或言简意赅的精粹短稿。
4、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布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的要求,请同时提供以下相关信息:①姓名,性别,出生年,民族,籍贯;②工作单位(含二级单位)及详细通讯地址(含邮政编码、电话);③学位,职称,主要研究方向;④文章内容摘要(100~200字),关键词(3~8个),以及文章题名(含副标题)和第②④二项的英语译文。
5、来稿文责自负,本编辑部有权作内容层次、语言文字和编辑规范方面的删改。如不同意删改,请在投稿时特别说明。作者自留底稿,本编辑部只函告审理意见,概不退稿。

脱光牛 发表于 2008-3-9 19:13

引用央视公益广告的一句话吧:
  年轻人,把心放宽点“路”就不挤了。。。。。。。。。

nagarjuna 发表于 2008-3-10 12:23

城管不过是zhonggong的一个缩影而已。

金芒果 发表于 2008-3-10 15:54

我顶!真的不错啊!s:28

pinhailinfeng 发表于 2008-3-27 14:09

呜呼哀哉,小贩,城管,怎样解决矛盾啊---------期待中

心醉何需共举 发表于 2008-3-27 15:33

那些小贩是处在社会最低层的人,别小看了他们的一个小滩,在小滩的背后有可能就是能给老母亲看病的救命钱,有可能就是能供孩子上学的学费,要保护好城市的环境,也要给他们养家的地方.我就想问问,在有些地段,有些大街边给他们一点空间,让他们能活下去,又有什么不可以?

法学流浪者 发表于 2008-4-2 15:36

“原生态”的“市民社会”应有小摊小贩,现代化的城市秩序的维护应有城管。小贩与城管的矛盾不仅是生存与管理的冲突,也应包含了“传统”与“现代”的冲突。

法学流浪者 发表于 2008-4-2 15:38

这问题也体现了现代城市向何处去的政策、管理等问题。

独钓寒江雪 发表于 2008-4-11 07:48

流动小贩合法化,如何操作,如何管理,给他们指定地方,颁发许可吗?如是,则第一批流动小贩幸运的变成了(露天)坐商,占据了一条街边;那么第二批呢,第n批呢?
流动小贩通常会选择人流量大,或居民密集或商业密集的区域占道摆摊,如允许这些流动小贩自由摆摊,则必将妨碍车辆与行人的通行,产生的油烟及噪音也会对附近的居民和商家造成不良甚至恶劣的影响,行人居民和商家的权益又该谁来维护呢?

eleven 发表于 2008-4-15 13:28

提出了问题,但没有解决问题。。。。。
有后续的研究吗?

binghonghe 发表于 2008-4-16 16:57

大部分人的想法都是允许流动商贩合理的存在,那国家现在是什么思路呢?为什么还要进行打压、管制?

   可以猜想,流动人口的增多给城市带来压力,主要体现在环境和治安方面,所以政府要把这个流动性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流动人口主要是进程务工的农民工,他们的务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参与单位用工,一种是自己做生意;后一种方式由于
自身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主要表现为流动摆摊设点。
   通过上述分析,单位用工由于政府方便通过单位进行掌控,所以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后一方面,尤其是后者中的流动摆摊设点者。
   于是国家就通过行政部门进行了管理,并且自本世纪初以来的限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以北京为例,在1998年城管组织成立以前,政府对流动商贩的管理主要由市容部门和工商部门以及公安局管理,后来成立城管,把这一职能交给了城管部门。在北京有重大活动的时候,各部门加紧动作便会让一段时间内的流动商贩大为减少。今年为了迎接奥运,北京市公安局执行了一项规定,无照经营三次以上者可以按扰序进行治安拘留。结果一时间,小贩空巷。
  (这里还有两个问题需要探讨:一是流动人口对社会治安的压力到底有多大?二是城市环境的具体标准,何为与社会发展适应的合理合法的环境标准?
这两个问题暂不讨论。)

binghonghe 发表于 2008-4-17 00:03

其实我觉得有个问题很重要,在立法中,如何界定市容环境的标准

法学流浪者 发表于 2008-4-17 10:56

针对小摊小贩,需要解决的是,卫生(如小吃)、商品质量(如小饰品)及交通(占道影响交通)等问题。对此可以随时检查以监督。针对从事小吃的小摊,特殊一点,可以事前采许可方式以保证从业者的健康及环境的影响,事中进行检查。针对从业地点,可以采用指定地点从业,也可以采用严禁某地点从业(其他地方就可以)等方式,其中考虑的因素是交通、环境等影响。
本人反对将小吃等变成所谓的“小吃城”、“小商品城”等,那样的确文明了、卫生了、有档次了、也符合城市的格局了,但其失去了本身的风貌,特别是消费者消费时的心境。
这使我想起了,一对定居于山东某地区的加拿大夫妇,他们定居的原因就是喜欢那原生态的小摊小贩式的市场。他们见多了大超市、大商场等现代市场。这是人的返濮归真,还是人的原始的购物情怀,不得而知,但我每每在南京夫子庙小吃城吃小吃的时候,总是怀念上世纪90年代上半期以前的小摊小吃的味道,我想好多人有此同感吧。

法学流浪者 发表于 2008-4-17 11:02

步行街都可以,为什么小贩小摊街就不行了呢?可以的。城市文明一定都是高楼大厦式吗?小摊小贩就影响了城市的颜面了吗?不会的。
一点浅薄的见解,见笑了。

法学流浪者 发表于 2008-4-17 11:08

[quote]原帖由 [i]binghonghe[/i] 于 2008-4-16 16:57 发表 [url=http://bbs.canghai.org/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489043&ptid=148077][img]http://bbs.canghai.org/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大部分人的想法都是允许流动商贩合理的存在,那国家现在是什么思路呢?为什么还要进行打压、管制?

   可以猜想,流动人口的增多给城市带来压力,主要体现在环境和治安方面,所以政府要把这个流动性控制在一定范围 ... [/quote]
流动人口与流动商贩能等同?有多大的重合?流动商贩大部分是外来人的务工方式吗?

橘子 发表于 2008-4-17 11:15

何兵老师的分析总是一针见血,可惜中央政府不知道在想什么。他们不是不知道,只是不愿意做而已

binghonghe 发表于 2008-4-20 09:40

引用:
原帖由 binghonghe 于 2008-4-16 16:57 发表
大部分人的想法都是允许流动商贩合理的存在,那国家现在是什么思路呢?为什么还要进行打压、管制?

   可以猜想,流动人口的增多给城市带来压力,主要体现在环境和治安方面,所以政府要把这个流动性控制在一定范围 ...
流动人口与流动商贩能等同?有多大的重合?流动商贩大部分是外来人的务工方式吗?
=====================================
同学请注意两点:
一、没有调查,没有了解,就没有发言权
二、不要断章取义
呵呵,反驳请讲出道理,所谓摆事实、讲道理嘛

法学流浪者 发表于 2008-4-22 10:09

没有调查的确没有发言权,但,我所用的是疑问的方式来问你:你的事实根据?其恰恰用你的话来说“摆事实讲道理”,那你的事实与理由呢?
反驳的确是需要理由,我的理由在于你的事实与理由的不充分,当然也许是我太愚顿。
所谓谁的主张谁举证,你有你的主张,但无举证,难道还要质疑者来举证啊?还不是空对空。

binghonghe 发表于 2008-4-22 21:28

呵呵,我希望看到一些实质性的内容,看到一些观点,不喜欢空对空,呵呵,如此下去没有跟你讨论的必要了,因为我看不到我想看的东西。

法学流浪者 发表于 2008-4-23 09:45

我也是这样的感觉。加上我个人比较的懒,懒的打字,不然我有个调研课题的统计数据。真没有必要下去。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