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年的交通事故案,到07年欲最终解决,怎么办
1982年的交通事故,某单位的班车碾压了某路人的脚,当时约定每年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所以从83年开始一直支付各种费用到07年,每年支付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合计6万多元,现在受害方对方提出最终一次性解决,提出了200多万的赔偿费用,索赔明细如下图,各位从单位的立场看看该怎么办,从法律适用及赔偿标准上。谢谢各位。[[i] 本帖最后由 司寇 于 2007-12-14 14:27 编辑 [/i]] 不可能的,就是现在严格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进行赔偿
按照伤残等级进行赔偿也达不到那么大的标的啊 碾压了某路人的脚
这个赔偿数额。。
[[i] 本帖最后由 jcr 于 2007-12-14 15:20 编辑 [/i]] 再说你照片第一项不是写着赔偿年限20年么???
这都多少年了。。 他是准备从07年再起算20年 你觉得法律会支持这样的请求么? 怎么不算上通货膨胀率?那样数字会更加心旷神怡~呵呵~说过了,不过法院基本上不会为三级人身伤害赔偿判上百万的,尤其是伤害方已经尽职尽能的支付了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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