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工作的同学请关注你的权力!
现在有些企业都有规定类似见习期的期间,俗称转正之前的期间,一般为一年不等,这也属于试用期吗?如果属于,不违反劳动法对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规定了吗?如果不属于,那又算什么呢?工资和转正之后都不一样,法律好像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呵呵,这个还真是个问题不要说别的了,公务员的试用期好像就是1年啊,哈哈
然后号称,这个不适用劳动法 是劳动法的例外还是连国家机关都公然违法!??
主张权利就有失去工作的危险,现实中劳动者大多忍了,那么新的劳动合同法又能给劳动者什么样的保护呢?? 公务员的适用公务员法~谢谢~然后如果你有什么不满,大可以不加入这个机关或者单位,这是市场规律的原则。劳动法其实已经超过了市场经济的原则,做了它不該做的事情~参考美国案例,面包师和纽约xx法令的那个,和张五常的论文,不难发现,劳动法这种规定在劳动力过剩的今天,实在是~~纸上谈兵~ 而且,个人认为,这样的温和行为,可能和温家宝同志想解决朱镕基同志铁腕“下岗”问题引发的问题有关~~呵呵,扯远了
楼上如果說国家机关公然违法~最好的例子并不是这个,而是依据N年前颁布,现行有效的户籍管理制度,上规: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三天以上,必须在在住地登记领取暂住证。看看每次党代会,人代会的会期,你就发现,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人,都在违法~~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