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上的平衡
再次读了博登海默的法哲学,第一次是因为好奇,好多人都推荐,于是自己随大流,很积极的买了本,在别人都欢喜过年的时候痛苦地看了这本枯燥的书,看不懂,不明白也不理解。现在再次拾起了它,稍稍明白了......在看前面的时候丝毫不知道博登海默写那么多流派是干什么用的,只知道心中越来越希望平衡,总感觉法律的意义在于达到一种平衡,众多法学流派的背后总能保护弱者的利益。世界是不平等的,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心理,在别人比自己好的方面,任何人都会有种心理上的不平衡,无论他是否表现出来。世界上有强者也有弱者,只是弱者的数量更多一些,不平衡也会更多一些,为了消除这些不平衡,我们求助于法律,把法律作为一种工具---强者手中的工具,弱者的寄托。
每个人都会进入一个自我的状态,无论强者还是弱者,进入自己的心理平衡状态,然而现实环境总要打破这一切......
或许应该考虑中间团体,强者是少数的,弱者也是少数的,大多数的中间团体却困在法律的外围,得不到平衡。 看叙述什么是秩序什么是正义的时候突然从心底有股振奋.
先是觉得对博肃然起敬,而后想到现实觉得失望,再想到自己的能够作为觉得绝望.
但是不得不说,老博真的写得很好。读来毫无艰涩之感,行云流水.也多亏邓正来译得好. 我到是觉得,现在世面上多有"平衡"的教材,却缺乏纵横捭阖对各家观点条分缕析,指其薄弱处死缠猛打,并借以立一家之言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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